汉语365:第四天

在中国大陆,说起语文(语言文学)课一般都会理解为汉语(汉语言文学)课,而在中国使用的其它语言,如维吾尔文、蒙文、藏文,以及其它国家、地区使用的语言,如英文、法文等,则会专门冠以这些具体的语言名称。就汉语本身来说,在中国大陆叫汉语,在海外中国大陆移民中,叫中文,台湾和海外台湾移民则称为国语或华语。不同的称谓当然有其不同的历史沿革和背景。
在中国大陆,除了汉语之外,还有多种语言在使用,所以汉语即使是官方语言,也不好称之为“中文”,“中国的语言”。而在国外,汉语不仅是官方语言,也是绝大多数中国人使用的语言,称之为“中文”,“中国的语文”是一种方便、易于理解的称谓。但是这种称谓有一个问题,新加坡、台湾等国家和地区也把中国官话作为官方语言之一,直接以“中文”——“中国的语文”冠名,会让人有某种不便,“华语”这种表达应运而生。把“华语”理解为“大中华地区使用的语言”,“承传中华文化的语言”,“华夏族使用的语言”,似乎是一种包容性更强的表达。
“国语”这个称谓颇有来历。中国这个概念近代才有。古代就是一个、一个朝代的更替。普天之下,莫非王土;率土之滨莫非王臣,朝廷是天下的朝廷,国家、国王由朝廷分封、册封。虽然华夏朝廷之下的不同地区、国家、民族有不同的语言、方言,但是朝廷一直有自己统一的语言,夏朝时期有夏言,周代之后有雅言,到了汉代,各地都能通行的语言称为“通语”、“凡语”、“通名”。
到了明代,出现了“官话”这个名称,南京官话通行于整个明朝。 当时官吏全国派遣,科举士子无论为官京城还是外放,都不可能说京城和外省人听不懂的家乡话,客观需要迫使他们必须学习说官话。官话的普及起初只是官吏们自发的行为。到了清雍正年间,则规定凡是举人、秀才、贡生、童生不懂官话一律不准参加考试。尽管这项命令并没有长期实行下去,雍正的这道谕旨对官话的普及和推行仍然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。
清朝末年,外邦逐渐强势,中华朝廷逐渐把自己的辖地定位于一个国家。宣统元年(1909年)清政府正式设立「国语编审委员会」,正式提出把“官话”改为“国语”。1912年初中华民国成立后,肯定了“国语”这个名称,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推行“国语”。
现在海外,汉语、中文、国语、华语几分天下。刚从中国大陆出来的华人还会习惯性的用“汉语”,出来时间长了的人会用“中文”,中国浙、闽、赣等东南沿海一带出来的华人多用“国语”,台湾“国语”、“华语”参半,东南亚华侨等也多用“国语”。这些不同的称谓对华人来说,不难理解,但是对于母语是其它语种的人来说,还是有诸多不便,以后学习汉语的人逐渐增多,能够逐步有一个统一的称谓是大势所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