身
正解要點:能把自己顯露出來者
通解
《說文》:「身,躬也。象人之形。」按,身的本義是人的軀幹。王述之《經義述聞》:「人自項以下,踵以上,總謂之身。頸以下,股以上,亦謂之身。」《禮記·祭義》:「身也者,父母之遺體也。」
正解
自與才合,下橫左出頭、右豎下伸成豎鉤、加一撇。
「自」下橫左和右豎下出頭、以及一撇都有顯露出來的意思;豎鉤表示這種外顯會向另外一個維度發展,能夠表現出真正的自己。合起來就是能把自己顯露出來者為自己的「身」體。但是不能以為這個身體就是真正的自己——保護、維持這個身體是必須的,過猶不及就不好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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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
本文輯自李旭彤《探尋漢字的設計奧秘》整理稿。通解依傳統訓詁與《說文》等典籍、今日字書;正解依新六書的筆畫涵義、陰陽搭配與九宮佈局,復原構字理據。正解所依的「漢字的生成機制是被設計的」是本體系的前提(公理),與文字學界通行的演進說不同;兩者一表一里,分列而不混同。

